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自然保护区内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进行补偿。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