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珠玑古巷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珠玑古巷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活动。涉及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古树名木等,其保护利用已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