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珠玑古巷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珠玑古巷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保持传统历史风貌,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