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保障机制,对经认定和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支持。

鼓励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