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