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四十四条有效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按照本条例制定的有关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