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创新生态优化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提供有效指引,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贯穿研发、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成果保护。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