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常态化的与数字贸易市场主体沟通联系机制,听取和回应数字贸易市场主体的意见、诉求,依法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在数字贸易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研究,并推动解决。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