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和数据资源集散地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境外数据在境内的存储、加工、贸易等服务经营,构建数据采集、数据标注等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体系。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