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立和发展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会员提高服务质量,发挥指导、协调、培训、服务和交流等作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