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四十四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在线阅读推广等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阅读品牌,提升读者阅读体验,推广全民阅读。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开展科普阅读推广活动、探索科普阅读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增设科普服务区域,拓展科普功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