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三章 运行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图书馆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和各方资源,创新拓展城乡公共阅读空间。鼓励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化为公共图书馆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城乡居民的阅读需求和方式优化改造功能布局,美化阅读空间,提升读者的舒适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因地制宜推动新型阅读空间建设,适应现代化服务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