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八条有效法规、法规解释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新制定、修订的法规,其施行日期与公布日期之间的期限,一般应当设定在一个月以上。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