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六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按要求,将审查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