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草案起草第二十一条有效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层工作人员,组成法规案起草小组,作出起草进度安排。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