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第六十五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返乡创业就业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加大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用于农村职业培训,促进乡村振兴。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