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二十九条有效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构建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校园文化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