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油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文化传承与品牌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有意愿从事恭城油茶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的人员,组织开展技能考核评价,获取相应等级的技能证书。按规定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者地方荣誉称号。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