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终身学习促进工作,为职工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残疾人教育、社会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普及等提供终身学习资源。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