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终身学习促进工作。

鼓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个人作为志愿者,为终身学习活动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