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第三十条有效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委托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的,应当查验委托机构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材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现有违法、虚假信息的不得发布。发现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影响,保存相关记录,并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