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十八条有效本市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市际协同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政策协调、信息共享、服务标准统一,推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