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信息采集发布机制、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人力资源供求、流动和薪酬及行业人才评价等信息报告。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