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政府扶持建筑业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