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第四十二条有效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