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七章 保障和监督第八十三条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矛盾纠纷化解活动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