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五章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第二节 行政复议第六十三条有效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的作用,指导行政机关纠正不当或者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