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二章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第六条有效公证员是专门从事公证事务的法律专业人员。公证员必须经国家考试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