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培养专业人才。

鼓励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先领域。

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