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