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