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建议项目第十二条有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送交立法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应当明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提出废止法规案建议时,提供废止该法规案的必要性等说明。公民个人提出的立法建议,可以只写明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初步建议意见。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