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机制,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养。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旅游志愿者参与信息咨询、秩序维护等旅游志愿服务,推动大众参与旅游服务。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