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绿色矿山建设与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