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第六章 海岛乡村风貌管控第五十条有效海岛建设应当合理利用地形高差,保持山体原貌,严禁开挖山体。竖向设计应当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处理好场地、道路与自然地形的连接。在满足消防、日照、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的同时,项目建筑间距、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及绿地率可以结合设计方案确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