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化州市人民政府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治理等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和维权援助。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