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会议通过后三十日内,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文本及说明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