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会议通过后三十日内,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文本及说明报省人大常委会。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