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七条有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标题应当准确概括法规的内容。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等。经过修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等。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