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评价与使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不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多元的评价机制,分类别、分层次对人才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人才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人才使用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自身专长和特点,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