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创新型越商精英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建立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营造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的环境。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