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引进与培养第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突破性技术的顶尖人才或者团队等,可以在引进程序和支持政策等方面一事一议。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