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并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