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的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方案的制定、执行与调整,以及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实施等情况。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