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不可更新或者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应当作为战略储备或者应急水源,除经批准的应急生活用水、无替代水源地区的居民生活用水、地热水外,禁止开采。地下水利用应当分层开采,不同含水层应当采取止水措施,不得多层混合开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