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龙脊梯田,是指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内开垦和耕种的集中连片梯田,以及相关的防护林、灌溉系统、村寨和其他自然、人文景观等构成的文化景观。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