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和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龙脊梯田保护规划,合理利用龙脊梯田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度假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对龙脊梯田保护区域内开发利用项目依法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龙脊梯田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