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龙脊梯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促进龙脊梯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龙胜各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