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未标注

修改为:“申请和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删除第十四条第二款,将第一款第一项中的“标值”修改为“价值”,第三项中的“一律”修改为“可以”。

修改、废止的决定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