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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法规定,向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经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或者安全性的农业技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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