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